2015年10月15日 星期四

【廣告表示:_________。】關於懷舊的明治朱古力廣告


「明治製菓的チョコレート(餅干)真好食 連舌都要吞下的好食 實要一食試看吞下」。-一九二九年台灣明治朱古力廣告。

1929年台灣明治巧克力廣告今天買到有趣的書,講舊時台灣的 廣告。翻開都是熟悉的品牌,書裡介紹這些百年品牌以及這些充滿時代風味的廣告背後的故事。

截的這一頁,是我從小就喜歡的明治。

小時候很喜歡吃明治的雪糕(雖然後來知道是廣州產的)。我小時常要去醫院,看完醫生在醫院門口就可以買到明治的雪糕。還有其他很多零食都好吃,橡皮糖朱古力豆,蘑菇山,poifull,草莓飛船....理想是成為明治的廠長。我爸說,你當小賣部老闆就夠了啊!

看過松本潤的明治朱古力廣告,說:「你的媽媽,還有你媽媽的媽媽,都是吃這個巧克力長大的喔!」當時感覺有點微妙。朱古力是小孩子的食物,想當然是我成為小孩子的時候開始同時存在在這世界上。抱著這樣小孩子的想法,也終於活到一個當媽媽的年紀(雖然我沒有)。

今天看到這本書,更再一次打擊了我「與朱古力相伴相生」的想法。明治,我的童年,大約在100年前就有了。這個可愛的廣告,就是介紹他的經典產品朱古力。那時候還沒有「朱古力」「巧克力」這樣的中文名字,只是直接寫日文的「チョコレート」(chocore-to),然後勉強翻譯為“餅乾”(後面括號)這個中文名也是不被人接受,然後就沒有然後了。讓我覺得可愛的是,廣告文裡的中文,讀起來好像廣東話,不知道是台灣人也這樣說,還是「當時」的台灣人這樣說。除了這一頁,還有其他的廣告截圖裡的日文也是,有點奇奇怪怪,不是我習慣看的說法,還經常使用片假名。不過是個廣告,不但可以從圖中看到當時人的衣著打扮生活喜好,還能從文字間讀出時代特有的說話方式,真是意外帶感。

買書的時候以為是講老廣告設計的書,結果竟然看到比那個更讓我感興趣的內容。我們今天習以為常的食物用品,剛來到這個市場時在顧客眼中是什麼模樣:口香糖的吃法,要囉嗦好多遍;各種各樣能放進嘴裡的,無論是藥還是食品,通通都營養豐富,強身健體。今天的人看到要嚇死的高熱量零食,也作為營養品大大的把卡路里寫在廣告上,實在不可思議,簡直卡路里的春天!

人的想法在變,時代在變,但是這些產品卻一直流傳至今成為經典。和我一起長大的另一個小孩,也很快要當媽媽了。我經常想我和這個小小孩的事。等他/她長大一點的時候,我和他/她一起吃零食。他/她會像小時候的我一樣熱愛眼前的雪糕嗎?也想擁有吃不完的雪糕嗎?還是會一邊玩遊戲一邊隨便把食物往嘴裡塞?我們吃著同樣的食物,卻有著不一樣的想法。這樣說來,「我的朱古力只是我的朱古力,不是媽媽的朱古力」這樣的說法也是說得通。






2015年10月11日 星期日

火箭菜與蛋庵列的「遇合」Omelette X Arugula



arugula & eggs breakfast

讀幸田文的「廚房記」(「台所帖」),學到一個新詞「遇合」(原文「出合い」),意為「偶然相遇而彼此投合」。說的是鰤魚頭與白蘿蔔共煮。有人說原詞可翻譯成「邂逅」,但這可不僅僅是偶然的美妙相遇!「遇」「合」這兩個字不如「邂逅」生僻,但「遇合」卻不常用,不常用卻相合,這本身也是兩個字的遇合了。鰤魚(就是平常日本料理見到的油甘魚/ブリ/Amberjack)頭和白蘿蔔,也是一般常見之物,這樣的廚房小角,說是「邂逅」,未免太浮誇;他們或許曾在餐桌上碰面,像是油甘魚刺身和煮白蘿蔔料理。但是不知道什麼時候,他們在同一個鍋裡相遇,在咕嚕咕嚕微微翻滾的水裡,分泌一些化學實驗測不出來的多巴胺,然後彼此投合。
雖然沒吃過這個組合,但加上這平淡而浪漫的新詞,讀起來美味便躍然紙上了。

學到了新詞,再想舉一點別的例子,一下子卻沒想到。紅豆和綠茶?似乎在別人眼裡很是般配,於我卻一般。這倒不如說是「標配」了。如果不是自己發現,就稱不上見證相遇,在我的角度可不算是「遇合」。我這樣想。

讀這個書是幾天前的事,但今天卻真給我碰上了另一對食物的「遇合」。

昨晚忘了飯堂週六休息,大意忘了準備早餐,於是早上起來煎歐姆蛋。蛋的話冰箱裡還是一直有的。另外還有些休息日買下還算新鮮的火箭菜。

放了足足3只雞蛋,吃起來有點膩,撥一點火箭菜一起吃,呜啊!火箭菜蓋住了蛋的腥味,這我倒不驚奇,因它味道很重;但驚艷的是,直接吃有點苦澀的火箭菜,和雞蛋融合以後,苦澀味卻一下子消失了,只剩下它特有的香味!

歐姆蛋和火箭菜在某程度上都是我喜歡的。歐姆蛋比起吃更喜歡做,目標是做成日式歐姆蛋ふわふわ的樣子,有進步的話會很開心,儘管吃多了有點膩,好幾天也不能再做了。火箭菜是沙拉菜中的奇葩,味道充滿個性,很多人不喜歡,但我很中意,如果在雜菜沙拉裡面有一兩根,整體味道就生色不少。可惜比較難買,一般超市買到的都是一大包全是火箭菜,光吃它,苦得有些受不了。兩者各有優缺點,我是覺得因這些優點,缺點也可以忍受,所以說喜歡。

但是它們在我的餐桌上相遇,彼此投合,竟然抵消了對方的缺點。

能成為這對佳偶的月老,牽引這場遇合,也是下廚的樂趣之一吧。
arugula & eggs breakfast







2015年9月16日 星期三

存錢術

之前在哪裏看到的存錢術,說不要同時擁有多方面的興趣(大意)。因為一一都要花錢。

大感悟!就是我自己又想做好料理,又想多看書,又想學語言,還想嘗試畫畫,都是大學時養下的遊手好閒。結果,家裡有一堆烹飪工具,相當一部分都不怎麼使用甚至沒用過(例如多年前買下的曲奇的模具,我其實不怎麼愛吃曲奇...還有飯糰的模具,實際還是比較喜歡手捏),還好,近期買的大都實用所以可以經常用上(例如staub的鍋);說讀書,書櫃都滿得要塌了(架子是搬家時自己組裝的,如此手工,也是不容易);普通的書刊尚且多得讀不來,日語書更是押後了(況且偶爾學習,也是用背詞app,坐車時看,方便得很),箱底還有以前興起讀法文的一套書,只上了個入門班;畫畫呢,買了一堆畫筆,以前放假時可以坐著畫大半天,現在連塗顏色冊的興致也了了。別人說整天在家不無聊嗎?忙得很呢!忙得很!!!

在興趣上多花一點也無可厚非,但興趣太廣泛,在每一方面都花錢,就花很多錢了。而且在興趣上花了錢,買了「玩具」,其實也沒有那麼多玩的時間。

我有一段時間,好像是冬天的時候,很怕冷,睡得也不好,就想在睡覺前喝一點紅酒。紅酒什麼的我一點都不懂,還是不懂好,懂了又花錢。但是問題還是來了,一個人喝,不能喝完,放久了又壞掉,縱然不是什麼高級貨,也很浪費。於是去買了真空塞,還挑了有3個顏色的,很是好看。那還是小問題,買回家,發現需要抽真空泵,抽真空泵比塞子貴多啦!而且只是隨便喝喝,竟然要買那麼多小物,真是沒完沒了。我還是買旋蓋的紅酒,隨便蓋起來不就好了。味道也不好苛求了。

就是說,三個塞子就這樣原封不動地在我家呆了好幾個月。但是問題不是逃避了就了事,上週有人送我三瓶紅酒,都是木塞,這下好,我要去買開酒器。來了三瓶,好像家裡來了三個客人似的,少數服從多數,我也不好忽視它們的保存問題了。正好,順便去買個抽真空泵,我好看的真空塞也該派上用場了。這樣子放著也不是辦法。走遍了上海街,最便宜那一家真空泵買了回來(打開包裝,啊!裡面還有兩個灰色瓶塞。真是讓人困擾。)

這樣,紅酒和同夥塞子泵子合起來又掏了我的錢包。









2015年9月10日 星期四

南極料理人



8個男人在南極凍到連企鵝都沒有的地方待了一年多。

我還以為他們每天都會吃罐頭呢!居然有那麼多山珍海味!第一頓飯擺上桌,8個男人各就各位,還以為接下來就是「うまいうまい」呢!結果居然沒有。

就算是吃到了日思夜想的拉麵(作為日本第一comfort food的鄉愁解藥拉麵,太早被服用完畢,男人得知此噩耗差點沒瘋)也只是一邊不停喊同伴「快來吃、不吃就軟掉了」一邊自顧自surusuru的吸麵條。

吃了100多分鐘的珍饈百味,最後男人們回到日本與家人團聚,男主在劇終的最後一句,才是第一句「好吃!」。那是和家人一起吃的普通漢堡。


「好吃」到底是什麼呢?


校友姐姐第一次借書。


今日領取新辦的圖書證。看了一下午,又借走3本。

茂出木心護(1911-1978)的「洋食屋」。作者曾經在日本洋食老店「泰明軒」做廚師。稍微goo一下,輸入這三個字馬上會接著出來「蛋包飯」,似乎現在以蛋包飯聞名。餐廳有超過80年歷史,作者若活到現在也過百歲。當時的洋食,還有當時的人對洋食的看法,聽起來甚為有趣。手掌稍大的書裡是一頁起兩頁止的洋食隨筆。這是我在上班地鐵上的早餐。


夏目漱石的「少爺」(坊ちゃん)。第一次聽這個詞的發音就覺得可愛,清脆的「ぼっ」就是懵懂任性的富家小男孩的感覺。聽說過夏目漱石只「月色真美」的佳話,還沒看過作品。來年將拍成電視劇SP,由二宮和也主演。正好在上映之前先看看小說。是怎樣的故事呢?
圖書館有繁體版和簡體中文與日文對照版。繁體版翻譯有古典味道,簡體版較簡單易讀,且左日文右中文,可每頁對照。思前想後,這回想讀文學作品,並不是要學日文,所有借了繁體版。

莫邦富的「鯛と羊」。從食物中看日本和中國文化。我讀書時上過日本語言文化,期末寫論文時也想從飲食出發寫點什麼,先生說題目還沒有人寫過,可以試一下。但我造詣不高,寫不了什麼深入的文章。今天借到的這本書,大概是先生和我當時理想的主題吧。

稍微看了幾頁,作者提到鯛魚在日本是珍貴美味的魚類。戰爭年代背景的日本電影中,主角提到被請客吃鯛魚。但中文翻譯裡這句台詞也是被直接翻譯成「被請客吃了鯛魚」,為了讓中文觀眾能實際理解這句話實際的涵義,作者提議,儘管不是完全忠於原句,這裏翻譯成「現在已成為珍饈的鯛魚」或者「難得的鯛魚」不是更明白嗎?

看到這裏有些感悟。我在工作中,也遇到過這樣的翻譯情形。有些英文的例子,實際上翻譯成中文,一般人也並不能看懂。「好像Ken一樣英俊的男子」,Ken是誰,到底是怎樣的英俊?例子若不能達到清楚地解釋對象的目的,就不算是例子,反讓人更迷惑了。遇到這種情況,我第一時間會想,乾脆翻譯成「像吳彥祖一樣英俊的男子」就好了。總之就是好看,100分。不過吳彥祖和Ken說到底是不一樣的。原來稍加描述,說成「金髮碧眼,身材健碩,連女神Barbie都被他迷得神魂顛倒的Ken」好像就大概清楚是什麼回事了。

接下來到10月10日之前,希望能把這3本書看完。再來報告。